电商短视频拍摄与制作实战实训条件建设(项目二)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电商短视频拍摄与制作实战实训条件建设(项目二))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G2023-045
项目名称:电商短视频拍摄与制作实战实训条件建设(项目二)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元
采购需求:台式计算机5台(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9月7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办公时间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六、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天游ty8线路检测中心登录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415-3853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2768328
邮箱地址:lncgz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11 116 5555 5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415-2768328